防爆车辆能广泛应用于石油、化工、制药、轻纺、军工、油漆、颜料、煤炭等工业部门及港口、铁路、货场、仓库等含有爆炸性混合物的场所进行装卸、堆码和搬运作业。
1.生产、浓缩、液化和储运可燃性气体的场所;
2.生产、充填、释放和储运可燃性液体以及用这些液体来处理和清洗工件的场所;
3.制造和加工橡胶、塑料的场所;
4.加工、粉碎和储存时出现爆炸性粉尘、可燃性导电粉尘、可燃性非导电粉尘、可燃纤维的场所。如金属、药品、树脂、塑料制品车间、火炸药厂。
爆炸级别
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在标准试验条件下,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IIA、IIB、IIC三级。IIC级(如水煤气、乙炔)的传爆能力最大,IIB级(如民用煤气、乙烯、二甲醚)次之,传爆能力最小的为IIA级(如乙烷、丙烷、甲苯、汽油)。爆炸性粉尘(含纤维)按其物理性能分为四类:
1.爆炸性粉尘:如铝、锌、阿斯匹林等粉尘。
2.可燃性导电粉尘:如石墨、焦炭、煤等粉尘。
3.可燃性非导电粉尘:如聚乙烯、染料等粉尘。
4.可燃性纤维:如麻纤维、毛纤维等。
温度组别
爆炸性气体和粉尘的温度组别按其引燃温度分别分为6组和3组。
1.在柴油机进气、排气系统中安装阻焰器和排气火花消除器。
2.控制整车表面温度及柴油机排气温度,使其不高于防爆叉车规定的温度组别值。
3.叉车起动马达、电机、蓄电池、开关和仪表等电气元件采取防护措施,以消除或控制电弧和电火花。
4.采用抗静电皮带,轮胎、非金属风扇及对货叉、车体采取防碰撞火花措施。
5.用独立的自控系统进行超温、超速和漏电保护。
6.有效监控作业区域内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。